10月14日,珠海海域,亲人把伴着鲜花的先人骨灰撒入大海。钟凡摄
原标题:本地户籍居民免除基本殡葬费用 认为价格不合理 可使用自带骨灰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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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物价局官方网站获悉,继本月初《江苏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目前也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本月以来我省发布的第二个关于殡葬服务的价格政策。新政策明确,基本殡葬服务用品加价不超过30%,困难群众应减免殡仪基本服务费。
遏制“天价”公墓苗头
基本殡葬服务用品加价不超30%
根据新办法,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本殡葬服务所需用品,其销售价格按实际进价加固定或浮动差价率的作价办法,具体差价率由各地按照税后不超过30%的幅度内确定。
在省物价局发布的试行办法中,记者看到,其中明确殡葬收费包括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殡葬延伸服务,前者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一般化妆、火化、骨灰临时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费,还包括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公墓管理费等,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殡葬延伸服务收费主要是包括延伸殡仪服务费、经营性公墓墓葬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免费的对象和范围,实行全民普惠殡葬服务制度,对本地户籍所有居民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尚未建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的地方,应当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进行一定幅度的减免。
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应当减免殡仪基本服务费。对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应当免收殡仪基本服务费。
“为了杜绝公墓涨价较快的情况发生,这次新规还规定,对一定时期内,经营性公墓价格涨幅较高、上涨较快等行为,省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研究制定价格备案制度等进一步的行为规范监管措施,这将有效遏制‘天价’公墓的苗头。”市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
生态葬法应予以免费
价格不合理可自带骨灰盒
为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移风易俗,积极推动绿色和生态殡葬,新办法鼓励采用海葬、江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定型墓(指形状和材质相对固定且占地面积在规定范围以内的中低档墓型)等墓葬形式。
对海葬、江葬等生态葬法应当予以免费;对树葬、花葬和草坪葬等绿色葬法应当免收公墓管理费;对壁葬、骨灰存放格位、定型墓等节地葬法,公墓管理费可以一定幅度的减免。
此外,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殡葬服务单位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应当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除公墓墓葬费和管理费外,公墓经营单位不得向公墓租赁人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按照现在的规定,骨灰盒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没有政府定价,此前有消费者反映,骨灰盒的定价太贵,而此次新规明确指出,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可以使用自带骨灰盒,不得强制消费,也倒逼了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骨灰盒。”市物价部门的上述人士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