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安庆强推殡葬改革,6月1日起一律火葬,多名老人在大限前自尽。27日上午,安徽民政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主管的业务处室实地调查,网上报道的老人死亡情况与殡改没有关系。
考虑到中国的传统观念和习俗,2012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废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文。可见,安徽安庆强推殡葬改革,首先与条例相悖。事实上,实施农村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工作贵在平常,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实施过程中,不可盲目冒进,粗暴执法。因此,尽管老人自杀与殡葬改革无关,但如何顺利推进殡葬改革,仍然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勿庸讳言,受农村习俗和传统观念影响,在中国农村,还有许多地方土葬成风。由于安葬方式散乱无序,村内、山头四处散落着三三两两的坟地。尽管每座坟地占地面积不大,但在这个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时代,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土地的整体规划和集约利用。且乱埋乱葬的弊端不止于此。每到清明前后,村内、山头的坟前到处可见烧纸钱祭祖的村民,七处冒火、八处冒烟,很容易引发火灾。同时,土葬衍生出的诸多陈规陋习,以及大办丧事造成的高昂支出,也加重了百姓的经济负担。
因此,不管是出于思想进步,还是基于“死不起”的现实,摒弃传统土葬习俗,推行火化,显得十分紧迫。然而,对于土葬陋习,一味地堵是堵不住的,必须实行“疏堵并举”,而且“疏”字优先。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殡葬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不断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引导他们转变观念,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尤为重要。特别是,监管应始终跑在土葬的前头,一旦出现土葬现象,有关部门不能用“强制执行”的乱作为,去弥补殡葬改革的短板及监管的缺位。
总而言之,殡葬改革,不能回避传统丧葬文化。首先,必须正确处理好推广火葬这一惠民政策与传统丧葬文化之间的关系。由于与传统习俗的冲突,推动殡葬改革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基层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对此大多缺少积极性,导致改革举步维艰。这就要求政府应将殡葬改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纳入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更重要的是,政府应承担起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惠民殡葬补助等配套政策到位,因势利导改变乱埋乱葬的习惯。
上一条: 国外现代殡葬发展启示录
下一条: 器官捐赠--让生命获得延续